1、兼职是指工作时间不定,非全职的一种根据具体需要而设定的工作方式。
2、兼职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是jiān zhí,英文为part time job/work。指职工或学生在本职工作之外兼任其他工作职务,也被称作为第二职业或者是副业。兼职:区别于全职,是指职工在本职工作之外兼任其他工作职务。
3、兼职是指在已经有了某一工作或职位的基础上在业余时间所作的另一份附加的工作。 包括各行各业。
4、兼职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是jiān zhí,指职工在本职工作之外兼任其他工作职务。各国法律一般并不禁止职工兼职,但有的情况下,企业、单位并不特别赞成本企业单位职工兼职。职工个人是否兼职,要看各种情况而定。
5、兼职:区别于全职,是指职工在本职工作之外兼任其他工作职务。兼职者除可以领取本职工作的工资外,还可以按标准领取所兼任工作职务的工资。
6、兼职是指在不脱离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利用业余时间从事的第二职业。工作时间有很大的自由性。兼职也是为第三方提供体力或脑力劳动支出,是一种利益关系。兼职:区别于全职,是指职工在本职工作之外兼任其他工作职务。
兼职入职法律的一些规定 《劳动合同法 》 规定: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的,可以与多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兼职,是指职工同时从事一个以上的职业或职务。各国法律一般并不禁止职工兼职,但有的情况下,企业、单位并不特别赞成本企业单位职工兼职。职工个人是否兼职,要看各种情况而定。
兼职,指职工在本职工作之外兼任其他工作职务。中国有关劳动法规规定,科学研究、教学、医疗、工农业生产等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聘请中、高级科学技术人员担任顾问或承担讲课、讲学、科研、设计等兼职任务。
法律分析:兼职:区别于全职是指职工在本职工作之外兼任其他工作职务。兼职者除了可以领取本职工作的工资外,还可以按标准领取所兼任工作职务的其他工资,指非主要工作外的工作,如果只做一种工作则叫专职。
法律主观:兼职在 劳动法 中称为 非全日制用工 ,是受劳动法调整和保护的。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法律分析:兼职属于劳动合同法上的非全日制用工。兼职,是职工同时从事一个以上的职业或职务。各国法律一般并不禁止职工兼职,但有的情况下,企业、单位并不特别赞成本企业单位职工兼职。职工个人是否兼职,要看各种情况而定。
兼职人员工资根据任职的部门不同,计入不同的会计科目,如果在管理部分兼职,计入管理费用科目;如果在销售部门任职,计入销售费用;如果在生产部门任职,计入生产成本等。
兼职人员的工资一般是计入到管理费用中进行核算,与正式工的一样处理: 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劳务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现金。
按劳务费支出,在管理费用中核算。公司凭提供劳务个人的发票,支付款项并列管理费用——劳务费。
兼职人员工资没发票的会计分录借:管理费用—劳务费贷:应付职工薪酬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什么是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
兼职人员,应按企业内部职工一样看待,归集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中。
法律主观:兼职属于 劳动关系 ,但不属于 劳动法 律关系。《劳动法》规定 劳动合同 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兼职属于劳动关系,但不属于劳动法律关系。因为兼职不是劳动法律关系,所以提供兼职方不承担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义务(提供兼职方也无法在社保局办理社保登记,因为个人只能享受一份社保福利)。
兼职用工是存在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通常会与兼职人员订立书面的劳动协议,也是属于正规的劳动关系,协议的内容包括兼职的时间、应当支付的报酬、违约相关条款,自签订之日起正式确定劳动关系。
兼职可以被视为劳动关系,但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判断,例如兼职工作是否与兼职者本身的主要职业有关。如果兼职工作属于主要职业相似的性质,那么往往可以被视为劳动关系。如果兼职工作与主要职业无关,则需要具体分析判断。